公司法务与法律顾问的区别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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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有法务了,还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吗?这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疑问,事实上,公司法务与法律顾问无论是在作用、职责还是在专业性、独立性方面都是存在很大区别的,二者既不是简单的补充也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
企业要稳健持续地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人的保驾护航。公司法务是公司的内部组成部门,侧重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制度规范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处理。常年法律顾问,是企业外聘专业的律师、律师团队或律师事务所,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修改审核、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其对于企业依法经营、预防法律风险、及时解决纠纷等意义重大。
一、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内设法务或风险控制部门角色定位不同、职责不同,既不是替代更不是补充,在企业已经设有法务或风险控制部门的情况下,外聘法律顾问更应该发挥其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所应具备的专业性、独立性,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风险预防和管控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工作内容、职责和范围来讲,外聘的法律顾问与公司内设的法务或风险控制既不应该重合,也不是补充,而应该是赋能。外聘的法律顾问一般是由公司的法务进行对接和联系,因此法务与法律顾问之间不是互相替代、重叠或补充,两者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范围是不同的。
首先,法务一般是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岗位和部门,法务工作更多的应该是管理行为,即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事务通过法律专业判断,就其法务或风险控制岗位的职责范围作出相应的管理行为;法律顾问则应该是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发表法律专业意见,供企业在经营决策中进行参考,对于具体的法律事务,以作为独立第三方,并具有法律相应资质代表公司进行办理。如:对于公司应收款清收问题,法律顾问关注的是基于对欠款事实相关证据的梳理和法律分析,提出通过发催款函、律师函、诉讼等清收意见和方案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而法务则是根据法律顾问的专业分析意见,提出实施方案并在公司决策后组织实施。再比如:对于商务合作过程中,法律顾问可根据公司需要参与合作方案的策划与设计、参加或代表公司进行谈判、起草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件,在促成交易的情况下帮助企业作好法律风险的防范,而法务则应侧重于合作过程中法律事务进行沟通与对接,并根据法律顾问对于专项问题的专业意见作出决策建议等。
其次,法律顾问能够以律师、律师事务所资格/资质代表公司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从事律师职业、开办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且须经司法部门批准,因此,法律顾问可代表公司以律师身份参与公司的重大商务谈判,对于公司投融资、商业项目审批等重大事项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名义出具法律意见。同时,作为公司决策或相关部门审批的法律依据和必备条件,法律顾问可以代表公司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身份进行调查取证,代表公司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身份向第三方出具律师函等。
第三,从专业性来讲,法律顾问的专业性更高。外聘的法律顾问作为专业律师不仅接受法学教育和学习,且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而且还必须经实习考核合格后,在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才能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对外执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而企业法务并没有上述对律师资格和资质的法律强制性要求,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设定相应条件即可选聘。实践中企业招聘法务,一般具有一定法学教育背景即可,是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不是必备条件。因此,一般来讲,律师的专业性应高于企业的法务,从公司聘用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角度,也应就其专业性作为一个考量条件。
第四,从独立性来讲,外聘的法律顾问与公司形成的是合作关系,相互独立;公司法务是公司的一个部门或岗位,是公司经营管理流程的一个环节,法务与公司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公司的领导和管理,不独立于公司。法律顾问基于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独立于公司,且要对于所发表的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时,基于其顾问的工作职责、律师职业的操守和法律要求、不受公司管理及隶属关系的约束等因素,能够就事论事,全面、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而作为公司法务因不具有独立性,发表法律意见时考虑的因素从事情本身以外,还要考虑个人、部门等利益,很难做到全面、客观、独立。而是否具有独立性则决定了能否发表独立意见,这对于企业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尤为重要。
此外,法律顾问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为第三方独立意见,可以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参考依据,法律顾问也可以代表公司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身份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进行意思表示。
二、公司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核心价值在于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未来的法律风险。
消防的重点在于平时的预防,这是成本最低的,出现火灾后的风险不可估量,损失不可估量。人的健康重点在于平时的保健和规律生活,生病的医治则是成本最大的。同理,企业作为市场活动中的经营主体,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或即使出现风险在法律上能够不被动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而现实中,企业很多法律风险的出现,其隐患更多形成发生在筹划阶段或在运营过程中由于不懂、不知、不依法作为而导致的。因此,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日常的法律问题解答、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审核、法律事务的处理等基础性的顾问工作的同时,工作的重心和重点应在于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经营决策过程中的未来的法律风险,而防范风险所把握的原则应是鼓励交易、促成交易。
未雨绸缪的价值远远胜于亡羊补牢,很多纠纷或者风险的根源发生在双方合作模式的构建上,而这些往往已经在最初的商业谈判和签约中可能就埋下隐患。公司通过外购第三方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并由该机构选派专业的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从法律层面上保驾护航,其重要性、其价值非常重要。同时作为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更应该认识到其重要性。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顾问工作,对于律师的要求无论从职业操守、职业素养,还是从专业性上,团队配合上要求更高,责任更大。
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价值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日益完善,人们法治意识的觉醒和增强,守法、依法、用法已经深入人心,融入到日常生活、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真正创造价值、最具活力、最具创新性、聚合各种社会关系于一体的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设立、生存、发展、壮大和可持续运营,守法、用法、依法就更为重要。
企业只有在持续不断地寻找发现商业项目、实施并运营项目,才能保证企业的生存发展,保证企业能够可持续运营,即企业在不间断地与各种主体进行交易、不间断地设立、变更、终止各种法律关系。作为法律顾问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应该进行预防,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因为存在风险,只做风险告知,不做解决方案提供,甚至对于风险没有预见。对于法律顾问,有效帮助企业防范未来的法律风险,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讲政治、懂经济,有一定的企业管理和财税素养,对于所服务企业的业务和行业有一定的了解。法律顾问不仅仅要帮助企业踩刹车,避险坑,更应协助企业在法律的框架下设计有效路径、策划可行方案,从法律层面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外聘的常年法律顾问责任重大,是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其价值、意义重大。公司法务与法律顾问并不是非此即彼,而应相辅相成,互相赋能,如此才能够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